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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法治小切口促民族大融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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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梁河县勐养镇帮盖村榜上有名,成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唯一获此荣誉的村寨。

近年来,帮盖村以党建为引领,把法治建设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最末端,探索了党员责任岗制度、村民议事会制度、村民积分制度等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之路;积极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民主法治路子,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民主法治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帮盖村,干部群众主动联手清理沿路堆放垃圾,积极到标准化一站式为民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值班,积极参加党群议事会发表意见……

“我们做的都是小事儿。”在帮盖村村干部们眼中的“小事儿”,却凝聚起了“大家的事情大家干”的强大治理合力。

而在芒东镇那勐村,“无讼”成为了亮点。

年,梁河县人民法院在乡村振兴挂钩村那勐村创建了“无讼乡村示范点”,一同设立了“傣汉双语调解室”。

那勐村是傣族聚居村,多数年纪较大的村民普通话不太流利,甚至有少数听不懂普通话。“‘傣汉双语调解室’因地制宜,选任当地有群众基础的村社干部、乡贤担任调解员,与法院驻村工作队一同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那勐村负责人介绍。

在调解室,“双语调创无讼”几个字异常显眼。今年3月,在调解章巴小组的李某与亢某无序排水导致烤烟损失的纠纷中,为了更好地界定烤烟的损失情况,调解室邀请了芒东镇烟站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互不追究,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治疗”。

在那勐村,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统筹、法院牵头、驻村落实、村居共治、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格局已构建,正全力实现“民族团结大和谐”的目标。

从民主法治建设到“无讼乡村”治理模式,都是梁河县以法治建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缩影。

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总会看到梁河县少数民族干部组成的普法宣传小分队的身影。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少数民族节日等重要节点,梁河县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边疆少数民族村寨”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加深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与感受。同时,利用阿昌山歌进行普法,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开展普法,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

同时,梁河县精心打造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充分利用金塔广场人员较为集中的优势,在其周边、绿地制作法治石凳、法治展板等,让法治思想耳濡目染、深入人心。

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平安县”,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年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一个个荣誉的背后,正是梁河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筑牢法治保障基石,奏响民族团结强音,书写民族团结美好画卷的生动体现。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胡娇吴鸿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部分图片由梁河县民族团结创建办及融媒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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