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白癜风的哪家医院最好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jzpj/近日,四川一名连贫困户的扶贫小猪都要占为己有的“苍蝇村官”被开除党籍,大白新闻发现,这名村官并不是唯一打“扶贫猪”主意的“苍蝇”,早在数月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披露过云南一起对“扶贫猪”雁过拔毛的消息,导致包括副乡长在内的多只“苍蝇”受处理。检察日报就此撰文称,此举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危害不容小觑。
村官连贫困户的“扶贫小猪”都贪
“镇纪委将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帮我把低保补助资金追回,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四川会东县铅锌镇老炉房村村民刘富荣来到镇纪委办公室,拉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手激动不已。
这一幕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今年5月30日,铅锌镇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老炉房村村文书朱坤南吃拿卡要的问题,铅锌镇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对朱坤南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挖细查。
“找他办点事太难了,不‘表示’的话事情就办不好,各种推脱,其实我们都晓得他想要好处。”在走访过程中,老炉房村村民反应强烈。
通过调查组走访了解,询问当事人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朱坤南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经查实,年至年,朱坤南在担任村文书期间,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群众钱物。先后收受礼品折价元;在扶贫领域中吃拿卡要,占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猪为己有、索要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资金元;向群众索贿元。
“调查人员在查阅朱坤南的档案时发现其属屡教不改之人,年、年,他因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补助款和私分群众土地补助款,挪用群众预付林地补偿款,被县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铅锌镇纪委书记潘发顺说。
因其行为性质恶劣,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8月14日,朱坤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索要的贫困户低保资金元退还至群众,违纪违法资金元予以收缴。
每头“扶贫猪”被村防疫员加价元至元
“发‘扶贫猪’,还要我们自己出元的运费……”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中山乡群众向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依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芒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查清了事实,揪出了一名“揩油”的村防疫员,一名当“甩手掌柜”的乡主任科员,一名当“差不多先生”的副乡长。
事情还得从年说起,芒市中山乡积极向上争取扶贫项目资金61万元,实施建档立卡户“能繁母猪”养殖项目。7月14日,中山乡召开班子会,讨论项目实施事宜,班子会决定,该项目由中山乡主任科员陈信贤负责,与当地养殖大户、乡兽医站聘用防疫员许加文一同外出考察购猪事宜,对猪的价格、品质进行把关。
7月21日,陈信贤、许加文一行5人,驱车到昆明安宁某育种公司,经过实地考察后,认为该公司猪的品质好,决定购猪。7月29日,第一批“扶贫猪”运抵中山乡,母猪头,公猪3头。9月1日,第二批“扶贫猪”运抵中山乡,母猪头。
“猪的品质无可挑剔,可许加文心太黑了,不仅‘吃’了每头元的差价,还嫌不够,还向群众多收取每头元的运费。”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了元一头的扶贫猪变成元的猫腻。
“价格是许加文独自一人出面商谈的。在购猪过程中,作为此次项目的负责人,陈信贤带着妻子一同前往,未出面洽谈价格事宜,让许加文钻了空子。”办案人员介绍,每头能繁母猪的实际价格为元,每头公猪的实际价格为元,许加文每头母猪赚取元的差价,每头公猪赚取元的差价。而且公司承诺购猪包运送到中山,没有所谓的运费。购猪后,公司还免费赠送了7头能繁母猪给许加文。
“扶贫猪”牵出造假副乡长
查人员在办案中抽丝剥茧,还原了真相。但调查人员不禁好奇,这样的项目是怎样通过验收的?验收过程中,为何没有发现许加文一手制造的猫腻呢?
原来,在“扶贫猪”发放过程中,许加文口头报告陈信贤,需向购猪群众按每头元的标准收取运费,陈信贤再次当起了“甩手掌柜”,未认真核实就同意许加文加收运费。
经过深度调查,竟还牵出一起“验收材料造假案”:“花名册中的农户名字是真实的,花名册里的扶持数量却是假的,如,大河新寨的这家农户,表里填报的扶持数量是8头,补助元,实际扶持数量是4头,补助资金不变,还是元。”负责验收的中山乡副乡长周恒向办案人员交代,加大猪的头数,目的是利用填报虚假验收材料通过验收。
至此,一起对扶贫项目资金雁过拔毛的案件水落石出。许加文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从扶贫项目资金中“揩油”违纪获利8.78万元;陈信贤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在受单位委派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带其家属一同前往,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报销,违反廉洁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周恒违反了工作纪律,填报虚假验收材料报送,并通过项目验收。经查,芒市纪委监委给予许加文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运费全额退还群众;给予陈信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妻跟随外出考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元予以追缴;给予周恒党内警告处分。
检察日报:对“扶贫猪”雁过拔毛必须从严处理
年6月4日,《检察日报》就云南扶贫猪被加运费一事,发表题为《对“扶贫猪”雁过拔毛必须从严处理》的署名评论文章,称此事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其危害后果不容小觑。
文章称,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偏远的贫困地区,少数职能部门、基层干部手握实权,私欲膨胀,肆意妄为,加之监管缺位,使得权力难受监督和制约,于是便出现了养“扶贫猪”还要出元“运费”的奇葩现象,好端端的扶贫项目竟变成了中饱私囊的暗门。
文章指出,扶贫工作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一环,扶贫款绝不能成为欺上瞒下、雁过拔毛的“唐僧肉”。在扶贫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贪腐行为,不仅歪曲了党的政策,损害农民利益,严重损害扶贫工作的公平度和信誉度,影响扶贫帮困工作的健康发展,还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特别是在中央强调精准扶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一些人顶风违法违纪,其危害后果不容小觑。
“芒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查明真相,目前涉案三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说明强化各级监管,精准选人用人,密切联系群众,通畅基层发声和维权路径,严厉查处违纪人员乃是防范贪腐、真正落实扶贫政策的不二法门。而相关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及纪律性,恪尽职守,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文章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