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甬矽电子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矽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顺波先生、徐林华先生、徐玉鹏先生、高文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冰先生、王喆垚先生、蔡在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蔡在法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自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岑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章程》中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相关条款为生效前提,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9日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顺波先生,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年7月至年7月,任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年8月至年9月,任职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集成电路事业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年7月至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代);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年10月至今,任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电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年7月至今,任宁波鲸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年7月至今,任宁波鲸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年7月至今,任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顺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万股,通过控制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甬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鲸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1,.50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顺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除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林华先生,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年6月至年11月,任职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销售总监等职务;年11月至今,任甬矽电子副总经理;年12月至今,任甬矽电子董事。
截至目前,徐林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除此之外,徐林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玉鹏先生,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年7月至年12月,任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年1月至年8月,任职于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年8月至年6月,任职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集成电路事业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年8月起在甬矽电子任职,年8月至年10月,任甬矽电子研发工程中心负责人;年3月至年8月,任甬矽电子监事;年10月至今,任甬矽电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玉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除此之外,徐玉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文铭先生,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年3月至年3月,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1月至今,任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年6月至今,任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年10月至今,任余姚高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年11月至今,任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年12月至今,任石家庄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年7月至今,任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年1月至今,任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年10月至今,任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年5月至今,任青岛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年3月至今,任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年1月至今,任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年3月至今,任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年8月至今,任甬矽电子董事。
截至目前,高文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除此之外,高文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在法先生,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8月至年12月,任职于水利部浙江省水利厅水产良种基地,历任会计、经理助理、主办会计;年1月至年8月,任职于杭州瑞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年12月至年12月,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7月至年7月,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2月至年2月,任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5月至年6月,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12月至年11月,任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8月至年9月,任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9月至今,任杭州瑞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所长;年11月至今,任杭州睿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年4月至今,任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11月至今,任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1月至今,任甬矽电子独立董事;年9月至今,任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11月至今,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主席、杭州分所所长。
截至目前,蔡在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蔡在法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冰先生,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年7月至年3月,任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年4月至年10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年11月至年3月,任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年4月至年10月,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年11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年8月至今,任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4月至今,任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1月至今,任甬矽电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张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喆垚先生,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年9月至年7月任清华大学博士后;年7月至年12月,任DelftUniversityofTechnology访问学者;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师。
截至目前,王喆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王喆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岑漩女士,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年6月至年7月,任宁波升维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外项目专员;年10月至年6月,任余姚市中意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年7月至今,任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招商部经理;年9月至今,任宁波意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年12月至今,任宁波舜为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年12月至今,任宁波力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年7月至今,任宁波意源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年4月至今,任宁波中意海晟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岑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岑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甬矽电子公告编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年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年1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建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代表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岑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自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岑漩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