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现就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有海南三亚、新疆、西藏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德宏人员,一律实行3天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已在州外完成集中隔离人员实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有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德宏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在入住酒店实行健康监测不外出。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限自入(返)德宏当日算起。
二、其他省外入(返)德宏人员抵达德宏后一律执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开展“落地检”的入(返)德宏人员(含24小时内在省内州外已完成落地检),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入(返)德宏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对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实施“落地检”。
四、州内人员流动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入(返)德宏人员须提前以电话等方式向入住客栈酒店、单位或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德宏后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