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干部群众对文明创建的公信度,推动我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德宏州文明创建相关管理办法,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州文明办对新申报和往届州级文明单位(集体)进行考评。经研究,现对新一届文明单位(集体)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年10月23日至年10月2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德宏州文明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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