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药剑”行动是检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战练兵的具体体现。连日来,云南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部署开展药品安全“药剑”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召开“药剑”行动部署会,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开展“药剑”联合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好联合行动与做好党的二十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云南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落实好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样品抽样、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与行政区域内卫健、医保、工信、海关、网信、商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主体责任培训,要求经营单位针对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销售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自查报告。同时,督促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全面加强监管力度。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药剑”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以双随机抽查为契机,开展集中检查,重点针对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检查购销渠道、购买方资质审核情况等内容,查实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严格票据管理。四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涉药妆企业31家次;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份;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共登记“一退两抗”类药品人员人次,